明旭激动得脸都红光满面了。
能和汪锋!还有陈野!合作一首!
哪怕是在这个小酒馆里的一首即兴,这说出去也倍有面子啊!
他当即便答应了下来:“没问题,陈哥!我啥都会!”
“可以,那就整!”汪锋也来劲了。
几人来到了舞台上。
汪锋二话不说,直接坐在了架子鼓的后面:
“我玩摇滚的,打鼓也略会一点,我来做鼓手。”
陈野手里还拿着瓶啤酒呢,就这么拎着酒瓶,站在了立麦前面,他做主唱。
明旭则是拿起了一把电吉他。
酒吧老板看到这一幕,眼睛便是一亮。
他偷偷拿出手机,藏在吧台后面,点开了录像功能。
反正陈野也说只不让直播,又没说不让录。
等他们今晚喝完了,他明天再传到网上去就行了。
三位大明星好不容易来自己的小店一次,总得留下些什么纪念。
以后自己也好出去吹嘘,到时候自己的生意还不得暴涨一波。
“怎么玩?”
汪锋转了转鼓棒,率先开口发问。
陈野想了想,这会儿他也有点酒劲上来了。
于是,他直接从系统中,兑换了一个上一世自己听过的极其魔性的歌。
“玩朋克吧,躁一点。”
陈野对着汪锋比划:“节奏就这样这样,咚咚咚咚啪。”
他又对明旭说:“和弦就走朋克最简单的那几个,怎么燥怎么来。”
反正这首歌要的就是即兴,越洒脱越好。
两人都是骨灰级音乐人,一听就明白了,点了点头。
“一,二,三,走!”
汪锋这打鼓的手艺可真不是盖的,哪里是“略会一点”,简直是专业级的!
他直接五连急促鼓点切入,强劲的节奏瞬间抓住了所有人的心脏。
明旭一旁直接跟上。
失真音箱一开,走了一个极其标准的朋克和弦。
虽然两人以前没有配合过。
但这种临时演出,对于他们这些有着深厚音乐基础的歌手来说,只不过是信手拈来罢了。
这边小舞台上突如其来的炸裂响声,瞬间吸引了整个酒吧内的所有顾客。
大家都惊奇地看了过来。
已经有不少人反应过来,纷纷掏出手机开始录视频了。
陈野跟随着休闲而又带着律动感的朋克节奏,慢慢摇动着身体找找感觉。
他拎起手中的酒瓶,对着瓶嘴又灌了一大口。
“当当当当当!”
陈野卡着汪锋的鼓点,一手把住眼前的麦克风。
身体前倾,用一种极其洒脱,又带着点满不在乎的腔调,开口唱道:
“一步踏错终身错!”
“下海伴舞为了生活!”
“舞女也是人!”
“心中的痛苦向谁说!”
刚一唱完这四句。
就听见小酒馆里,此起彼伏的喷酒声,剧烈的咳嗽声,还有夹杂着酒嗝的、愣愣的的疑惑声。
“噗——咳咳咳!”
“啊?”
“我我我……我没听错吧?他唱的是……舞女?”
“嘶——这个歌词有点牛逼啊!”
而听到陈野的这几句歌词以后。
汪锋差点把手中的鼓棒都丢在地上了,一个鼓点瞬间敲歪!
一旁的明旭,也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他手一抖,吉他弦发出“刺啦”一声刺耳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