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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狼群与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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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帮在铁路工地搞钱的爱尔兰死士。

  四支小队,三十多人。

  配合强尼做了三票。

  现在看来,这条来钱快的路子,得暂停了。

  继续下去,迟早会被平克顿那帮嗅觉比猎犬还灵的杂种盯上。

  洛森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一个念头,瞬间通过无形的意识网络,传达给了强尼等死士。

  撤离。

  既然身份暴露,脸被人记住,就不必再回文明城镇了。

  广袤的加州荒野,有的是地方让他们藏身。

  洛森的脑中,一个新计划迅速成型。

  他要再拉起一支匪帮。

  马匹,枪支,弹药,补给……他现在都不缺。

  他会让潜伏在各地的死士,像蚂蚁搬家一样,把最好的装备悄悄送到他们手上。

  从今天起,洛森麾下,就有了两支满编的职业劫匪团。

  为了方便指挥,他觉得有必要给他们起个响亮的名号。

  刀疤脸芬尼安为首,风格更凶悍,专啃硬骨头的队伍,就叫“狼群”。

  强尼为首,风格更灵活,擅长欺诈和渗透的新队伍,就叫“鬣狗”。

  每支队伍都扩充到三十六人。

  在1878年的加州,这绝对是顶级配置的悍匪团。

  大部分所谓“帮派”,不过是几个或十几个亡命徒凑成的乌合之众。

  像他这样组织严密,装备精良的匪帮,足以横扫任何没有军队驻扎的小镇。

  “养猪”的买卖做不成了,下一步的创收,就得靠这两支队伍了。

  洛森给他们下达了新的核心任务,主要分三类:

  打劫商队。

  尤其是往来于旧金山和内华达州银矿的运输队,里面装满了财富。

  绑架富商。

  加州的富人比他想象的要多,用他们的脂肪换取鹰洋,是划算的买卖。

  最后是洛森最喜欢的——黑吃黑。

  抢劫那些抢劫犯,黑掉毒贩和人贩子的黑钱。

  这种买卖,干起来最没有心理负担,还能净化一下加州的犯罪环境。

  随着他麾下的死士如蒲公英的种子般,不断渗透进加州的各个角落——

  码头工人,驿站马夫,酒吧酒保,甚至议员的仆人——他获取情报的能力也与日俱增。

  一个成熟的犯罪产业链,正在悄然成型。

  死士组成情报网负责收集信息。

  狼群和鬣狗负责精准打击。

  散布在各行业的死士组成销赃渠道,负责将赃物洗白。

  情报、行动、销赃,一个完美的闭环。

  洛森很清楚自己所处的历史时期。

  1878年的美利坚,远没有后世看起来那么光鲜。

  南北战争的创伤尚未愈合,联邦政府的权威,在广袤的西部更像一个遥远的符号。

  军队主力,要么在南方执行重建收尾,要么被派去跟印第安人死磕。

  各州闹的土匪,抢几个银行,在华盛顿大人物眼里,屁都算不上。

  更重要的是,就在今年,国会通过了《地方民团法案》(Posse Comitatus Act)。

  这条法案,严格限制了联邦军队在国内执行非军事任务。

  说白了,就是除非你公开造反,否则陆军没权力来围剿你这种“国内犯罪分子”。

  抓匪徒,是各地治安官和联邦法警的活儿。

  让那些一个镇子只有三五个警员的治安官,来对抗自己这两支精锐匪帮?

  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只要联邦军队不下场,能威胁到他发展的势力,还真不多。

  平克顿侦探社算一个。

  既然来了,迟早得跟他们碰一碰。

  洛森这么晚还在外面,其实有更实际的目的。

  他是来打猎的。

  新房子什么都好,就是冰箱还没被发明出来。

  肉类虽可以熏制和腌制,但洛森更喜欢新鲜的。

  这几天鹿肉吃得有点多,哪怕玛琳的厨艺不错,也顶不住天天吃。

  傍晚时分,三狗在农场北边林线附近,发现了一头大家伙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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