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外的某处山谷。
“怎么这么慢。”埃里克看着从山谷的另一边一路小跑过来的‘钩眼’。
“还不是您把我的马给放走了。回英格兰您得给我一匹新的。”‘钩眼’用手拭去额头上的汗水,提了提领口,以使得热气散去。
“你个丹麦人对马匹这么热衷做什么,你对骑枪冲锋又一窍不通。”
尽管现在丹麦现在受到法兰克的影响,也开始培养骑士,但是对于奴隶贩子出身的‘钩眼’来说,那是仍然是陌生的战斗技巧。
“可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它,大人,我喜欢用它代步,用它旅行,而且它是我财产。”‘钩眼’抗议道。
“行行行,我回头我就给你补,情况怎么样。”埃里克摆了摆手。
“我应当是发现了一支平叛军队,一支很奇怪的队伍,只有最前面的一百名士兵算是士兵,后边跟着几乎是一群农民,拿着草叉和锄头的农民。”
“草叉,那可真是危险的武器。”
“大人您在说什么。”
“我是说,草叉可是拒马的神器不是吗?所以现在我们没有骑马是正确。你应当感谢我钩眼,否则你除了失去你的财产,还得失去点别的。”
“可我原本就不打算参加这次行动,我记得大人您是同意我离开的,不是吗?结果您放跑了我的马。”
钩眼原本打算和莱夫一起回沙扎城堡,结果埃里克将他的战马给放跑了。
没有马匹代步,他根本跟不上行程。
他对这件事感到耿耿于怀,但是抛下自己的领主,一个人跑路的行为总是理亏的。
所以他也只是抱怨几句自己的财产损失。
“你呢,奥利弗,你别告诉你是主动留下的。”钩眼看向了身侧另一个选择留下来的骑士。
对方是个高个的年轻人。
“大人把我窗户封死了,一丝光都没有透进来,等我觉得不对劲的时候,我已经睡到下午了。这下好了,说不定我以后可以一直睡了。”
年轻人叫做奥利弗,活泼、脾气急躁,他有着一头浅棕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爱笑,动作迅速
他原是埃里克在阿夫朗什骑士家的小儿子,他的父亲亡于诺曼征服,他的异母兄长成为了家族的领导者,他过了几年仆人的生活,但他的异母兄长最终还是决定将他和他的母亲赶出去。
他的兄长为逼迫他犯罪,收买了一个村妇勾引他,再统治村妇的丈夫来捉奸,并送了他一把匕首,最终奥利弗失手杀死了那个可怜的丈夫。
奥利弗的兄长假惺惺地赦免了他,暗中却派人怂恿愤怒的村民们,村民认为这是对古老契约的破坏,上位者赤裸裸的欺凌。
村民们付了一大笔钱,上奏至埃里克的巡回法庭,要求埃里克给奥利弗烙上标记,或者砍掉一只手,但奥利弗向埃里克发起挑战,要求和埃里克进行决斗,埃里克被逗笑了,便给了他一把剑。
他很容易被打败,因为他几乎没有受过训练,但他很强壮,几乎和居伊一样迅速,因此埃里克宽恕了他的罪行,条件是他发誓效忠埃里克,成为埃里克的侍从。
在对米兰侯国的战争中表现出色,埃里克将米兰的一个小村庄封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