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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狼獾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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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反正我们已经沾了手,就不劳烦叔了,我们这就把狼獾尸体送牲口棚那边儿去。”

  王长武给出这么优厚的条件,沈国栋还能不同意?索性好人做到底,他们给送过去得了。

  “哎,好,好,那就麻烦你们了。

  明天上午,你们四个去队部,我让人给你们记工,发奖金。”王长武一听,十分高兴。

  就这样,四个人从王家出来,直奔队里牲口棚这头。

  管牲口棚的人姓王,也是个没儿没女的老轱辘棒子,五十来岁。

  “王叔,这东西就是把老胡叔熏晕了的狼獾,这玩意儿臭烘烘的,应该是不能吃。

  队长的意思,把这东西挂在牲口棚,省得有野兽来捣乱。”沈国栋见了老王头,直接说道。

  “啊,啊,就是这玩意儿啊。

  行,那我知道了,我这就给它挂羊圈那头去,省得每年一到冬天,就有狼来偷羊。”

  太平沟生产队不光养着大牲口干活,同时还会养一些猪啊羊之类的家畜。

  这两年粮食不够吃,猪就不养了,只养羊。

  但是这边离着大山太近了,每到寒冬腊月,狼群觅食困难,就会闯进村子来,偷吃家畜啥的。

  老王的腿,就是去年为了看护羊群,被狼咬的,如今走路还有点儿跛呢。

  “嗯,行,那王叔你看着安排吧,我们先回去了啊。”

  沈国栋他们只负责把狼獾送来,至于老王怎么安排,那是他的事儿。

  狼獾交给老王头,沈国栋几个立刻返回沈家。

  此时那狍子已经被王金花和沈秀云母女弄进屋了,娘俩动手将狍子扒了皮,又把被野兽撕咬的地方,轻轻用刀片下去一部分。

  狍子的内脏被狼吃了大部分,剩下的也被沈国栋他们给扔了。

  所以简单收拾一下,卸成大块儿,放冷水里拔着就行。

  “儿子,今天咋样?那什么狼獾抓着没?”

  娘俩正忙活呢,沈国栋四人进门,王金华一见赶忙问。

  “哎呀,这是什么味道?咋又臊又臭的?”

  随着四个人进门,王金花就闻到了一股十分难闻的味道。

  “嗯,打死了,刚才已经送去给王叔看过,然后送牲口棚那头了。

  娘,有热水么?我得赶紧洗一洗,衣裳也得换了,挂外头多晾几天。

  那狼獾老臭了,我这一路还没敢扛着呢,硬是拖回来的,就这还给我熏了一身的臭味儿。”

  沈国栋已经被臭气熏的麻木了,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肯定不好闻。

  “有,有热水,小锅里烧着一锅水呢,等着啊,我先给你找换洗的衣裳去。”

  王金花赶忙放下手里的事情,进屋翻箱倒柜,找出一套破棉袄棉裤来。

  沈国栋把身上的老破羊皮袄、破棉裤都脱下来,冯立民帮着拿到外头,挂在园杖子上。

  咋地也得搁外面让风吹两天,散了味儿才能穿。

  屋里,沈国栋打了些热水,往水里放了点儿面碱,然后洗了头、脸、手。

  之后又换了回水,擦了擦身上,这才换上另一套衣服。

  得亏回来的时候,全程都是沈国栋一个人拎着那狼獾,好歹其他人身上没太沾染太多气味儿。

  “娘,那狍子肉剁了,汆丸子吃呗,正好立民他们今晚上都在咱家吃。”

  沈国栋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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