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浓郁的香气,在空气中飘散了良久。
当篝火上滋滋冒油的羊腿,表皮呈现出焦黄色泽的时候,这股烤肉的香味达到了巅峰状态。
估计隔着几里地都能闻到!
肉熟了。
方骁拿起这条喷香诱人的熟羊腿,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跟着吞下去!
太好吃了。
他立刻大快朵颐起来。
律!律!
大青驴凑了过来,一边轻轻叫唤,一边用卡姿兰大眼睛瞅着方骁,口水抑制不住地从嘴角滑落。
这个家伙别看是头牲畜,实际上荤素不忌,平常吃草料豆粕能喂饱,给它兽肉骨头照样啃得干干净净。
而且大青驴还偏好熟食,不像来福那样是肉就行。
它的口味相当刁。
而在烤羊腿的诱惑下,大青驴完全抛弃了脸皮,眼巴巴地模样让方骁莞尔一笑。
索性将吃到一半的羊腿递给它。
大青驴顿时欢嘶一声,张开驴嘴一口咬住,然后踢踏着脚步飞快地跑到一边,开始享用这顿美味的大餐。
方骁摇摇头,又拿过了另外一条羊腿。
也差不多熟了。
“好香啊!”
他正要开吃,忽然间一个声音远远传来。
紧接着,一道身影在夜幕之下飞掠而至,顷刻间落在了篝火旁。
来人身穿白衣,三十岁左右的模样,皮肤光洁容貌俊秀,眼睛笑眯眯的,嘴唇上长有两条精致的小胡子。
乍一看,还以为他长了四条眉毛。
这白衣男子的手里,还提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包裹。
也不知道里面塞了什么东西。
只见他将手里的包裹随意一抛,然后抱拳行礼道:“这位兄台请了,在下陆满楼,路过此地闻到阁下烤肉的香味,所以冒昧前来,不知道能否分在下半条?”
这白衣男子说话文绉绉的,但言语直言不讳。
简单说,就是讨吃的!
“请坐。”
方骁笑笑,伸手示意对方坐下。
下一刻,他竖掌为刀,将手里刚刚烤好的羊腿切分成两半,
再递给对方一半。
“多谢兄台!”
白衣男子顿时大喜,搓了搓手接过:“今晚能遇到兄台,真是我陆某的运气啊!”
这落雁原地域极为辽阔,而且大部分的区域渺无人烟。
能在这样的荒野之地遭遇,真算得上是缘分了。
白衣男子显然很饿了,他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羊肉,囫囵咽下肚,不由发出了满足的叹息。
“人间美味啊!”
口中咬住羊腿,白衣男子打开地上的包裹,居然从里面取出了一只酒葫芦和两口木碗。
他拧开葫芦塞子,给碗里倒上酒。
然后才取下羊腿。
白衣男子一手抓着羊腿,一手端起酒碗递给方骁:“有肉无酒可是莫大的遗憾,幸好我带了酒,哈哈哈!”
方骁接了过来:“谢谢。”
“这有什么好谢的。”
白衣男子摆摆手,又端起另外一只酒碗,美滋滋地喝了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