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马邦德眼角有些抽搐。
特么的你把我的词给说了。
还说的那么好,我说什么?
但好在马邦德四十多岁了,还是个县令。
按照三年一改的流官制度,马邦德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机敏过人了。
稍微愣了一下。
马邦德就从他到任以来对临水县城的看法,以及他到任之后对临水县城的贡献做开头。
然后总结了一番自己这几年的作为:还是很到位的。
总之就是把土匪壮大、猖狂的锅,给从自己身上摘一摘、甩一甩。
虽然作用不大。
因为他作为主政一方的县太爷,肯定逃脱不了责任。
但这是习惯。
就跟人尿完尿要抖一抖,试图让自己尿得更干净一样。
可以没用,但不能没有。
不然就会感觉自己没尿干净,内裤会潮湿。
最后。
县令马邦德以四个字来结束这场誓师大会。
“剿匪开始。”
话毕。
方阳就一马当先的,积极配合县令马邦德的指令,开始带着自家几十号的武装仆从军充当先锋。
其他的县衙捕快、班役,还有县城大户人家的家丁,才跟随着慢慢行进。
整个队伍的进军状态,可以说是扭扭歪歪、拖拖拉拉。
完全的乌合之众,连果军都不如。
是真的不如,远远不如。
毕竟果军虽然没打过那啥,但起码还能够拉扯一番。
可特么的十八国联合部队军也没打过那啥啊!
而且按照顺序来看,果军可是干掉了地方割据,地方割据又搞掉了清廷,清廷又比明末厉害,明末比元朝厉害,元朝比宋朝厉害,宋朝比土匪厉害。
总之一系列换算下来,这支队伍的确是远远不如果军。
当然了,这也是正常的表现。
……
剿匪队伍行径了十几里后,慢慢来到了山林茂密处。
哪怕领头的方阳带着自家家丁在尽力的开路了。
可队伍行径速度也渐渐的被后面的人,因为体力消耗,给拖的慢了下来。
没法子。
道路的确是不太好走了。
而且剿匪的队伍虽然顶着剿匪的名头,好像是土匪的天敌、克星。
可实际上,也就是名头而已。
剿匪队伍的人,也有点担心土匪突然的袭击。
当然了。
方阳则是完全不担心土匪的突然袭击。
因为他知道董儒会带着其训练好的土匪,来袭击剿匪队伍。
甚至董儒怎么袭击都是他安排的——从后往前。
这也是方阳为啥一开始就很积极的带着手下人,成为了看起来顶在战斗第一线,好像很危险的先锋队。
但因为土匪是从后往前攻击,所以第一线实际上却是在大后方。
而且成为先锋队后,还有两个好处。
方阳掌握了领导队伍前进方向的主动权,以及探查前方有没有土匪埋伏的侦查权。
能主动的带着队伍走进董儒的埋伏圈。
还可以故意看不到土匪的埋伏,麻痹后面跟着他行进的队伍,毫无察觉的走进土匪的埋伏圈。
毕竟人都是有从众心理和偷懒心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