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洪宗弼虎踞藓河以北,占据着秦州为人眼热的“中原”,作为秦州上将,与李胥、赫连好章并驾齐驱。
直到那个黄毛丫头不知道从哪里攒出一支军队来。
粮食、军械、战马,没有一样不缺,士兵一个个瘦的皮包骨头,却偏偏悍如猛虎,攻城拔寨无坚不摧。
最怪的是,李卿每下一村,村子就成了她的驿站;每下一山,山头就成了她的哨岗;每下一城,城池就成了她的要塞。
那些贱民宛如被洗脑了一样,从原先任凭剥削的两脚羊,变成了一个个狡猾、恶毒、凶狠的狼狗。
掩护讯使、修缮粮道、垒砌工事……妈的,李卿是你们老娘吗?老子当初拿刀架在你们脖子上都没见这么卖力!
终于,当那个女人长枪所指,藓河北渡,一场大战将高高在上的秦州上将以一种最狼狈的姿态拽下了帅座。
洪宗弼没办法,只能逃出秦州,去找一直资助自己的外州提督楚冯良。
他不止一次提过,只要给他五千兵马与钱粮,他肯定能把秦州的地盘打回来。
然而每一次,楚冯良都只是含蓄地笑,一边宽慰他,一边说着“时机未到”。
洪宗弼只能等待,把满腔的沙场胆气,藏在肉里、酒里、女人的胸脯里。
直到这次,楚冯良终于正式地给了他一项重任——去北师城,和李卿的使者打擂台。
想到这儿,洪宗弼一把将手里的汗巾摔在院中的石桌上,啐了一口:“妈的。”
撇头再看向裴夏,眼神也越发凌厉起来:“我听说你小子是北师人,怎么,让那娘们迷住了?”
裴夏笑了笑,并没有急着辩解,反而带着几分揶揄:“我血气方刚的,垂涎虎侯也属正常,倒是洪将军,大好男儿难不成是贪恋楚冯良的美色吗?”
洪宗弼眯起眼睛,紧皱眉头,盯着裴夏裴夏舔了舔嘴唇:“小子,你不会真以为我不杀你吧?”
洪宗弼的军势确实已经衰弱到了极低的程度,但再怎么说,万人斩的境界摆在这里,在他看来,裴夏这个年纪怎么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裴夏耸了一下肩膀,扁扁嘴巴:“哪儿用得着劳烦将军,今日幽南讯使入城,衣甲黑红,战况艰难,恐怕洛羡很快就有决断了,将军可能还不知道,其实我和长公主仇怨已久,一旦谈判破裂,她怕是捎带着就要拿我祭旗了。”
“哈!”
洪宗弼大笑一声,神色狞然:“那感情好,临走前把你削成人棍,送给洛羡还算是个礼物呢!”
“只怕不行吧。”
说话的是晁澜,夫人挽起鬓发,缓缓说道:“楚冯良割据已久,突然来使欲北上,是因为幽南的战局正在把他拖入三面、乃至四面受围的绝境,这种时候,提督大人是不会允许你为了一时之快,又添一个敌人的。”
其实这个说法有些牵强,李卿要想对乐扬形成威胁,首先得谈成北师城的合作,否则困守一隅,对楚冯良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敌人。
不过不重要,晁澜说这个,是为了引出自己接下来的那句话:“当主子的不允许,做狗的怎么敢动呢?”
洪宗弼的眸光瞬间冷彻,他探手一招,军势牵动,尚在冯夭掌中的长剑拖曳出刺目的剑光倒飞回他的手中。
病虎犹有勇力,手上沾染的人命是做不得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