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般人,甚至是许多顶级枪手,都无法掌握的脉冲感应。
曹立也是在与老酒鬼的对话中,知道了这一真相。
为什么注射神明药剂的顶级枪手,比没有注射神明药剂的顶级枪手要强,其中一部分就是这种玄而又玄的感应力,子弹脉冲感应,加上瞬闪,能够极大程度提高顶级枪手的保命能力与硬实力。
当然,一般的枪手,即使拥有了子弹感应,也没用,因为根本躲不开,身体素质和反应速度太弱,无法令他们做到规避子弹。
“昨夜好在开启了超负荷。”曹立低语。
纵使是他,拥有子弹感应,感应距离也很有限,最多十米,这个距离,根本反应不过来。
罗霓裳足足去了半个多小时,这才拎着大包小包返回酒店。
曹立很不好意思,每次都是罗霓裳给自己买东西,自己还从来没送过她什么。
“来,试试这套。”罗霓裳拿出一套衣服,递过来。
“好。”
曹立接过穿上这套衣服,上身是一件无袖T恤,不松不紧,刚好合身,配上一件纯黑色的崭亮短皮夹克,再戴上一个魔境,颇具蒸汽朋克风格。
“裤子也要换。”罗霓裳又拿出来一条皮裤子。
“这个就算了吧,放屁鼓包。”曹立顿时抗拒。
“你懂什么,皮夹克配皮裤才帅。”
罗霓裳不满,但还是征求了他的意见,递来一条深青色牛仔裤。
“转过身去,大白天的盯着看,也不害臊。”曹立道。
罗霓裳瞪眼:“就看,赶紧换,又不是没看过。”
曹立无奈,自己转过身,留给罗霓裳一个光腚。
“哎呀,真不知羞,内裤也不穿。”罗霓裳咧嘴露齿。
“我又不是正经人,干嘛要穿内裤。”曹立反驳,将牛仔裤子穿上。
果然,这条牛仔裤,配上深黑色崭亮的皮夹克,相得益彰,更添几分朋克暴徒风格,看起来非常酷。
罗霓裳满意的打量起来,露出笑容:“不错不错,这才有点像我男人。”
说着,她也脱光,给自己换上一套女款黑色夹克,穿着一件红色短衣,高耸的胸脯呼之欲出,纤细的腰肢盈盈一握,马甲线明显,充斥着魅惑与力量感。
下身则穿上一条青色牛仔长裤,将墨镜一戴,一样又飒又酷。
罗霓裳突然拍额头:“对了,忘记买鞋了,等会,我再去给你买。”
两人穿的都是普通的马靴,最帅的马刺刺轮都没有,不够格调。
“等等,我都穿好衣服了,咱们一起去,顺便吃饭。”曹立开口。
“好啊。”
二人新装上街,可惜并未吸引多少注意力。
因为街上,比他们穿得潮的比比皆是,许多枪手纹着纹身,耳朵上打满了耳钉,还有的直接在眼睛下方画着黑色眼线,甚至能看到街上穿着剑士长袍的人,真是千奇百怪,什么样的都有。
这就是江北的风气,非常多元化,穿得没面,低人一等,这里时尚风气非常发达。
毕竟都是朝生暮死的亡命枪手,都很舍得花钱搞形象管理。
不多时,两人从一家马鞋店走了出来。
他们穿的鞋子,脚底非常软,脚后跟标配有马刺转轮,只要风儿一吹,转刺便吱溜溜转,非常有意思,而且很帅。
这里的鞋子设计师还考虑到了战斗场景,给这些马刺设计了静音模式,只需要扣动一下机簧,就可以使刺轮固定,不发出声音,方便刺杀与战斗。
非常的人性化。
二人装扮完全,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笑,虽然吸引不了多少目光,但还是有人看过来,有的艳羡,有的嫉妒。
毕竟,二人身材颜值都非常抗打,尤其是罗霓裳,胸大腿圆,身材火辣无比,令许多男人垂涎,纷纷对曹立投来羡慕的目光。
毕竟,能泡到女枪手的男人,很少见,能泡到美女枪手的,更是少得可怜。
当然,也有枪手投来鄙夷的眼神,暗暗吐唾沫。
这些人是坚定的“无感情”枪手,只信奉潇洒与自由,女人只是玩物,可有可无。
曹立同样也是这类枪手,说起来,他觉得自己与这些人没什么不同,不过,他视女人为朋友,顶多关系稍微深了一截。
二人走进一家饭店,点了罗霓裳最爱吃的牛肉火锅,消费了她60块钱,点了20斤牛肉,和一堆素菜。
曹立也爱吃牛肉,两人吃得大汗淋漓,满嘴流油,食欲都非常好,一边听周围食客讲八卦。
“妈的,太狠了,黑熊八那畜生!”
“可不是,一个人,杀了整整54个人,我的老妈!”
“什么?54人!!!”
“是啊,昨晚上战绩统计出来了,狗日的黑熊八啊,他杀掉了54个人!”
“嘶!”
“太可怕了,我的妈!”
曹立听后,直接整个人都麻了,一次冲锋,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自己竟然造了这么大的杀孽。
这怕是枪毙一百遍都难以赎罪!
罗霓裳听得也是一愣一愣的,都忘记了捻火锅里的牛肉,不可置信的看着曹立,伸手捏他的大腿。
她压低声音,嗔道:“你个混蛋,居然真的这么厉害?!”
“嘘,小点声。”曹立赶忙捂住她油腻的红唇。
“不是,黑熊八不是已经死掉了吗?还登上报纸了,是被天神一枪干死的,尸体都被运了出来。”有食客疑惑。
“错了,都错了,死的黑熊八,是雪刀帮老四,新加入黑熊帮的,真的黑熊八,从始至终,就没在那场战役中出现过。”
“嘶——我说呢,黑熊八在江南名头正盛,据说拥有顶级枪手的实力,怎么会死得那么简单,合着另有其人。”
“嘶——那也就是说,他已经脱离了黑熊帮,不再担任老八了?”
“绝对是这样的,否则黑熊帮不会再招募新的老八。”
“好家伙!”
“你们看,报纸上还说,他就是前天夜里杀进内城的刺客,真的假的?”一位食客拿着一张报纸,召众人看报纸。
“我去,真的有唉,只是怀疑吗?我感觉,黑熊八就是那个名叫“恶杀”的刺客!”有人道。
“能在一分钟之内,杀54人,你说他不是那个刺客,我都不相信!”有人附和道。
“我去,原来司马绝云是黑熊八杀的,我的老天爷,这家伙,真是非常可怕啊!”
“何止非常,简直太可怕,无比可怕,我觉得,他的实力,在江北,恐怕能排进前十!”
“我觉得能进前五,甚至能跟猎龙,天龙旗鼓相当!”
曹立听得浑身舒泰,飘飘然,听到人们吹捧自己,就1个字形容——爽。
罗霓裳也听得脸上挂着骄傲的笑,随之觉得不对,又不是自己被吹,干嘛要替这家伙开心,她又嫉妒起来,凶巴巴质问道:“你是怎么变得这么强的?”
“努力,奋斗,你也可以的。”曹立学资本家画大饼。
“不,一定是神明药剂,我也要神明药剂。”罗霓裳道。
在她记忆中,曹德孟虽然很强,但还没有强到如此变态的地步,似乎就是因为他注射了一支高等神明药剂。
曹立无奈,道:“神明药剂可不好获取,价格很贵的。”
“那你就陪我赚钱,给我买。”罗霓裳很娇蛮。
“好好,我给你买。”曹立无奈答应,果然女人的债不好欠,只希望接下来跟夜月杀合作这一票,能赚到足够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