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翻看了一会罗云松的手机。
罗云松的社会关系确实比较复杂,认识的人很多。
这里面可能有同行,可能有朋友,可能有甲方,可能有员工,还有建材供应商、中介、安全员质检员之类的。
这要是一个个去查,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
“确实有点狂。”
方舟认同韩凌的评价。
从多个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罗云松不是一个谦逊的人,除了甲方和利益相关者,对其他人都是狂傲的语气。
韩凌:“年入百八十万,有狂的资本,而且入行久了,不硬气是会吃亏的。”
方舟把手机递给电子物证室的警员,坐下后说道:“先从哪个方向查起?
身边人先排一遍?”
韩凌点头:“第一个要查的就是他女朋友,然后是和死者保持亲密关系的女人,把情杀给排除了。”
情杀和仇杀在刑侦分类中是不同的。
早年有些新警很喜欢问这个问题:为什么情杀不是仇杀,因爱生仇,不也是仇吗?
两者有核心区别。
一个是爱恨同源,一个是纯粹的敌意。
情杀中存在爱和恨,矛盾点来自于亲密关系内部,比如恋人、夫妻、暧昧对象和前任。
仇杀中只有单纯的恨,矛盾点来自于社会关系冲突,比如邻居、朋友、同事、亲戚、生意伙伴,甚至包括陌生人偶然结怨。
从刑侦调查视角看,情杀会优先排查死者的亲密关系圈,而仇杀会优先排查社会矛盾圈,两者有着很大区别。
因此在特定案件中,一旦作案性质判断失误,会大大延长案件侦破时间。
时间延长了,真凶能舒缓杀人应激影响审讯,能处理证据,还可能准备充分逃跑。
这就是为什么,要首先尝试判断案件性质的主要原因。
几个小时前,方舟问韩凌的第一问题,就是本案的作案性质。
排除劫财,那就往情杀或者仇杀方向去靠。
方舟道:“死者罗云松的朋友说,吃完饭后还要去唱歌洗脚,看来,他对女朋友也没那么专一。”
韩凌:“我觉得两者没有因果关系,男人都这样。
罗云松可以很爱女友,但不妨碍他出去开心,不冲突。
从撒谎的行为看,罗云松不希望和女朋友在感情上出现矛盾,至少说明是在乎的。”
方舟点了点头,认同:“倒也是,聊天记录表明两人关系很好,罗云松的女朋友很爱他。”
电话铃声响起,是韩凌的。
韩凌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接通:“喂?
好我知道了,你们回来吧。”
挂掉电话,韩凌打给分局指挥中心,让对方向古安城区内所有派出所下达协查指令,寻找一辆在特定时间出现在大排档附近的五羊本田锋翼摩托车。
杨晖他们通过调取监控,怀疑该摩托车很可能在跟踪死者罗云松乘坐的出租车,双方的行驶路线高度一致。
该摩托车最后消失的地点,就在一公里外。
骑摩托车的人戴着头盔无法看清样貌,但可以判断出是一名男性,身高大概在一米八零的位置。
在现场发现的脚印是44码,比较吻合。
当韩凌放下手机,方舟连忙询问:“监控拍到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