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边。
高华散了一圈烟,几个人吧嗒吧嗒的吞云吐雾,对抗着黄昏时蚊虫的密集攻击。
扫视一圈。
高华发现了心仪的目标。
那是一匹体型健硕的大黑马,额头有一点白,再加上比其余儿马子大了一圈的体型看上去很是醒目,而且离群索居,越发有些遗世独立的孑然之感。
(参考图。)
高华手指前方:“我要那匹黑马!”
几个马倌松了口气。
乌力吉是个老实孩子,见状立即说道:“高采购员,那匹马不好,我建议你选那匹豹花!”
豹花是马的毛色。
(酱婶)
高华顺着乌力吉手指的方向望了过去,见到的是一匹同样健硕的蒙古马,只是相比较大黑马体型小了一圈,而且身上满是战斗的痕迹,脑袋后的鬃毛块块斑秃。
他有些不喜欢。
周围的马倌小声嘀咕。
大抵就是乌力吉喝酒把脑子喝坏了,拿了汉人一点好处,就要把组里最好的儿马子送出去,这要是放在成吉思汗时期,一定是个帮着宋兵对抗蒙古人的蒙奸巴拉巴拉……
高华懵逼脸。
不是因为蒙奸,而是因为豹花马那种小体型的公马为何会是最好的儿马子?
吉日朗嘎在旁边低声呵斥:“成吉思汗有教过你们这样对待朋友吗?朋友有需要,难道我们不应该把最好的马,最锋利的刀给朋友吗?蒙古人的脸真是让你们丢完了!”
几个马倌不再言语。
高华愈发懵逼。
他凑到乌力吉身边小声问道:“你确定那匹豹花马是最好的儿马子?”
乌力吉用力点头:“豹花马有七十六匹母马,大黑马今年春天分群的时候连一匹母马也没有抢到,谁是最好的儿马子还用说吗?”
高华面露恍然之色。
蒙古人养马都是散养。
每到春天母马进入发情期,前两年生的小母马也会被赶出族群,这时候儿马子就会大打出手,一连几天不眠不休的干架,谁更凶狠,谁就能抢到手最多、最健壮的母马!
这种行为在自然界中屡见不鲜。
但有个问题。
那就是自然界是优胜劣汰,不够凶狠狡诈的雄性无法留下后代。
但马不同。
这种奇蹄目的生物如果不是被人类选中,成为征战、运输的工具,早就灭绝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因此。
马群的繁育不应该遵循自然规律,而是要根据人类的需求进行选育。
比如拉车用的挽马。
这需要的是马匹的性格稳定,力气大,个头高,而不是战斗欲望强烈,胆子大有主见。
再就是战马。
战争是人与人的对抗。
再能打的马匹,也无法左右战争走向。
人类需要的是负重强,奔跑快,体型大,性格机敏的马匹,而不是擅长咬敌人马屁股,尥蹶子踹敌人马头的马匹……
所以,蒙古人靠着体型矮小耐粗饲的蒙古马征服了蒙古高原,但到了中东,马上就舍弃了曾经的伙伴,换上了更加优秀的阿拉伯马……
只可惜换马属于治标不治本。
他们这种物竞天择的育种理念,让本该更加优秀的蒙古马,变成了如今这种比驴子大不了太多的存在……
高华无力改变对方这种落后的育种观念。
他只是很坚定自己的选择:“可我还是觉得大黑马更加好看……”
乌力吉满脸无语。
好看顶个屁用?
他更喜欢隔壁蒙古包的宝日龙梅,胸大屁股大皮肤还白,身高比男人也不差,尤其是那张大圆盘子脸看起来就喜庆,可对方干活太笨,胆子也小,前些天放羊的时候被狼吓跑了,让狼一连掏了三只小羊羔!
所以。
吉日朗嘎给他挑的媳妇,就是嘎达斯的侄女,那个矮胖且皮肤黑,但能一只手按倒公羊的萨日娜!
这样的女人,才是蒙古包里的好主妇!
乌力吉摇头叹息的走了。
见到高华坚持,吉日朗嘎也不好再说什么。
在马倌们的窃喜中。
高华跳下马,缓缓走到湖边。
大黑马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飞机耳,前蹄不安的在地上频繁刨动,已经做好了随时一蹄子砸在高华脸上的准备。
吉日朗嘎等人屏住呼吸。
虽然他们中有很多人见过高华驯服儿马子,骑着大公马到处溜达的样子。
但一匹马一个性格。
谁也不知道高华能否驯服大黑马!
万众瞩目中。
高华缓缓举起手掌,如同侏罗纪公园星爵面对‘布鲁’一样,只是他的手掌中涌现一道旁人无法察觉的白色光芒,缓缓笼罩在面前的大黑马身上。
下一秒。
大黑马的目光变得清澈起来。
驯化成功!
儿马子变身舔狗,摇着尾巴将脑袋凑到高华手掌上来回摩擦。
吉日朗嘎等人的下巴碎了一地。
就这?
吉日朗嘎越发坚定了自己之前的判断。
果然先天牧马人圣体!
可惜现在是新社会,一夫一妻制,草原人也不被允许妻女待客,否则他定然会邀请高华今晚留宿在他的蒙古包里,然后在十个月后,收获拥有先天圣体的继子,或者外孙……
高华骑着大黑马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