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彻底陷入了寂静之中。
每个人都瞠目结舌,难以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每个字都能听得懂,怎么连起来,就听不懂了。
你解释解释,什么叫有几十万娼妓啊?
大和尚们到底是遭了什么孽,这辈子遇到你王环这个煞星啊。
李显穆嘴微微抽搐,居然还真是妓女,他就知道,应该说,完全不出所料。
“诸位这是什么表情?”王环无语道:“娼妓赎身再嫁的难道还少吗?正所谓,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只是大多数发生在花魁身上,据我所知,朝中江南地区的官宦,纳花魁为妾的人不再少数吧?
其中甚至有娶为续弦的。
如今让这些半老的娼妓前往西域,也不算埋没了她们。”
内阁之中真正的北方人,只有两个,其中一个还是李显穆,祖籍南边,只不过生长在京城。
对王环所言自然是知晓的,甚至他们族中长辈就颇有这方面的意趣。
一方面是整个社会极度的性压抑,必然带来合法化的放纵,传统大家闺秀不仅在对外,对内也要谨守礼节,所谓闺房情趣,实际上是不符合理学的家庭秩序构建的。
女人必须在任何时刻,保持端庄,以此来赢得丈夫的尊敬,继而赢得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在这种性压抑下,合法的情色产业就必然大受追捧,这就是明明整个社会极度保守,但皮肉行业却迎来鼎盛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法律层面,这是有极大问题的!
于谦在内阁中,便是主管司法方面,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政法官员,负责刑部、督刑司、大理寺。
是以他首先开口道:“其他方面先不提,单单论这其中的律法问题,就过不去。
我大明律中有明确规定,良民不得和贱民通婚,民间纳妾本就不合法理,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究。
如今倘若朝廷以官方身份来推行这件事,岂不是贻笑大方?”
在中国古代,雍正元年以前,娼妓是合法性职业,贱籍中有世代以此为业的。
贱籍和良民区别非常大,双方间是社会等级的差距,比如同样是杀人。
假如李四杀死了一个嫖宿的妓女,只需要受鞭挞,但如果杀死和他通奸的良民女子,那就要受死刑。
整个社会对等级的维护,是儒家理学极其重要的构建,比如官吏娶贱籍,受到的惩罚就比普通百姓娶贱籍大。
这是因为,官吏和贱籍之间的门第差距,比普通百姓和贱籍间的门第差距更大,所以受到的惩罚也更大。
种种不同之处,都表明,在大明朝,娼妓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她既是女人,但又不仅仅是女人,而是一个带着原罪的东西。
这种状况要到雍正时期彻底开豁贱籍,规定嫖宿娼妓违法后,才得到一定改变。
这个古老的职业真正消失,也就只有新中国的那个特殊年代而已。
王环发现了,内阁中大部分人的道德感都很高。
倒显得他有点黑了。
但他转念一想,有没有一种可能,元辅之所以看重他,就是因为他和内阁之中的其他人,不一样呢?
有些事,总是要黑一点,才能去做。
就比如让佛门西征这件事,他不知道被多少人骂,说他造此大孽,日后必然断子绝孙,但他根本就不在意。
今日他所提的两件事,的确是缺德,真要是实行的话,可能会有点小问题,死一些人,但他能确定,这一定能解决西域紧急的问题!
一念至此,王环便准备舌战群儒,和内阁大学士们,好好争执一下。
“于学士此言差矣,大明律岂是如此不便之物呢?
既然它不符合大明律,那把大明律改了不就行了?
你是主管这方的内阁大学士,完全可以暗示三法司之中的尚书,上个奏章,就说如今大明律有不妥之处,请求修改。
这奏章进了内阁,我们几人盖上印章,不就可以了吗?
大明律是用来统御臣民的,又不是用来限制我们的,倘若就连我们都被大明律限制,那可当真是皇天遮蔽,黯然无光了。”
一番话直接给于谦干沉默了,眼角不自觉的瞟向了早已离开的两位翰林。
倘若会议记录还在,王环大概也不敢这么说吧。
王环却还没有停下,继续输出道:“所谓王法王法,不就是皇家的法、皇帝的法,如今陛下主祭,政归元辅,而天下权归内阁,这不就说明,王法由内阁说了算嘛。
于大学士,用佛门的话来说,你实在是着相了。”
这下就连李显穆都有些绷不住了,这王环真的是个人才,做个群辅屈才了,应该让他来做次辅。
他不方便去做的事情,都可以交给王欢去做,以前在礼部,研究那些礼仪制度,真是屈才了。
“宗承,过了。”李显穆摆了摆手,“内阁辅佐天子,律法乃是国之根本,怎么能随便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