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孙瑞没撤往郑县,反而去了临晋。
是的,他鼓起勇气去了临晋。
临晋还在,便能多拖住齐军一段时间。
这样不管是给长安朝廷还是潼关的曹操,都能争取更多的时间。
都是将死之人,就算为汉室尽最后一份忠心吧!
重泉城外有齐军围着,士孙瑞是趁着遣散众人投降时,带着几名心腹,一人三马逃出的。
士孙瑞一路狂奔,最后抵达临晋城时,身边已经没人了。
士孙瑞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烟尘。
或许……
叹了一口气后,进入城中,立刻遣人去潼关,将这个噩耗告知曹操——长安那边,在重泉时,他便早派人去了。
伏完总会将消息带回去吧。
潼关。
这座由曹操亲自督造的关城,算是崤函通道上最后的屏障。
曹操一双细眼打量着滔滔河水。一阵夏风而来,水气都是热的。
不过,好歹有风,让人舒畅了不少。
半月前他在收到齐军突然从龙门津奇袭夺下了夏阳后,便知道大势已去。
可他又不能拉着麾下士卒立刻跑路。
这些士卒,可不是他的私兵。
钱粮器械可都在此处,跑了后,吃啥?
再说了,他这儿一撤,前线弘农的夏侯渊便不能久守,一旦齐军洛阳这一路大军杀入了潼关,所有人都得遭殃。
从传回的消息来看,齐军洛阳这一路,集聚了其前军、左军、忠武军等精锐,是真正的主力。
他老曹也只得继续守着。
当然,他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他将原本囤积在此的大量粮草,正命人往后方的华阴、郑县分批转运。
并令人加强渭水一线的防守。
“明公,宫有一计。”就在曹操眺望沉思之时,一旁的陈宫却开口了。
“公台有何计?”曹操立刻收回眼神,转头看向陈宫。
“明公,士孙公退保临晋,显然是想为朝廷争取更多的时间。只要临晋在,齐军河东的主力便一时半会儿不能过来。”
陈宫虚指山河,继续道:“这个道理,麹义自然也明白。故而,麹义下一步行动定然是想拿下临晋,以接应河东之军。”
“而眼下,洛阳方面的齐军被夏侯校尉阻在弘农一带。如此,明公何不率主力火速北渡渭水,奇袭麹义所部?”
曹操眼神一动!
这不失为一策也。
若换作他是麴义,优先考虑的也肯定是接应主力过河。
麴义作为偏师,目的是为了牵制关中主力,为河东齐军创造渡河契机。
如今夏阳虽失,但临晋若在,便如一根钉子楔在渭北,麴义无法安心东进。
作为奇兵,能带多少粮食?
是了!
此时齐军主力尚未完全渡河,麴义部孤悬于外,正是可乘之机!
曹操抚掌沉吟:“公台此计甚险,却正合兵法出奇之道。麴义知吾主力在潼关,必不防我骤然北上。”
似乎,这是目前他能破局的唯一法子了。
“不过……”曹操还是有一丝担忧,说道:“据士孙公所派信实所讲,麴义所部骑兵众多,他们此前在重泉便主要败于齐军骑兵。我部骑兵少……”
“明公,宫愿领军前往。”陈宫却是请命道。
“唉……”曹操摆了摆手,“公台,我非此意。难道公台以为我曹孟德是贪生怕死之辈?”
“宫非此意。”陈宫与曹操相识多年,自然知道他在绝境之时能够豁得出去,“而是正如明公所言,此去凶险,而潼关还需明公在此主持大局。”
“此乃后念……”曹操思忖了片刻,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纵然对方骑兵众多,亦当一试。”
“公台与子谦共守潼关,若是弘农那边实在守不住,公台可让子谦率兵接应。”
“明公……”
曹操知道陈宫想说什么,立刻打断道:“好了,就这么定了。公台不必再言。”
置之死地的危险活计,还得亲自上。
翌日一早,曹操便集结了五千步骑,并亲自率领,出发了。
临晋县城洛水横流折往南的拐角处。
曹操根据士孙瑞此前败于重泉境内,便能够大致猜测麴义从在拿下郃阳之后,沿着洛水河谷而南下的。
他率军出潼关,若是想要支援临晋,只需要从华阴境内北渡渭水,然后再沿着洛水而上便可行。
但是他们是去奇袭的,若是按照这传统的路线,自然容易被齐军的斥候发现。
所以只能选择一个齐军不觉着有危险的方向!
……
曹操与陈宫分析的没错,麴义在拿下重泉后没有再继续向西,往长安的方向杀去。
而是折而向东,攻临晋。
只要拿下了临晋,大军粮道便畅通了,他们在渭北算是有了稳固的桥头堡。
才能做到真正的进可攻、退可守。
也只有东岸的大军一道过来,他们才更能发挥兵力的优势。
凭他手上这万余人,是打不下长安的。
六月初四,李傕、曲犊两军骑兵已经在临晋城外耀武耀威了。
不过也只能耀武耀威。
因为走了士孙瑞,临晋城便有主心骨。
城中尚有士卒一千,百姓上万,士孙瑞回到城中后征发了青壮士,协同守城。
并且士孙瑞令人在城中散布消息,将齐军描述成烧杀劫掠、十恶不赦的残暴之军。
士孙瑞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知晓临晋小城,墙矮池浅,若无必死之心,绝难久守。
于是索性将齐军形容成虎狼之师,激起军民同仇敌忾之气。
不过,临晋与河东就一河之隔。虽说河东被齐军攻陷后,两边都戒了严,但总有些不怕死的亡命徒,来往东西两岸。
齐国治下的河东百姓过得怎样,河对岸这边的人还是有所耳闻的。
临晋城中百姓对上头传来的消息虽有狐疑,但他们还是信了。
万一呢?
保不齐呢?
何况,他们还在城中!
李傕、曲犊拿临晋城无可奈何,不过拿其不远的王城还是有办法的。
大荔戎据县东地,称王筑城而居,故名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