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章看懵了。
从银行的反应看,也认为罗辉的家人移民不正常,不然也不能对他进行内部调查。
可这个调查结果却有些出人意料了。
如此清廉干净的一个人,是如何将父母送出国的?
而且从其账户上的资金来看,也没有什么问题。
“好神奇啊。”
于大章看着眼前的资料,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罗辉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如何让资产穿上合法的外衣。
可问题是,他的收入和支出并不对等。
既没贪污,也没有灰色收入,却能支付起父母移民的费用,还把孩子送去海外读书。
很明显,罗辉是在给自己留退路,只是没有人能抓到他的把柄。
银行为什么不报警?
谁主张,谁举证。
报警得有个先决条件:你要有确凿的证据。
无凭无据就报警抓人,那是报假警,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举个例子。
你报警有人贪污,警察来了问你有什么证据,你说没有,就是单纯的怀疑。
那对不起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故意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这就是银行为什么要先进行内部调查的原因。
“这个罗辉不简单啊。”
于大章念叨了一句后,又将罗辉的资料重新看了一遍。
这一次,他看得十分仔细,几乎是逐字逐句地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眼。
看完之后,于大章靠在椅背上,闭上双眼,似在思索着什么。
片刻后,他重新坐起,拿起笔,在将本子翻到空白页,将资料上的时间节点写了上去。
2003年入职、2009年升职、2011年家人移民海外、2013再次升职、2015年被杀。
然后他又在两个相邻的时间节点下面,写上间隔的时间。
六年、两年、两年、两年。
写好之后,于大章盯着上面的时间节点,思维运转。
此刻,再回过头去审视罗辉这份履历,很明显升职的时间不太对劲儿。
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有人脉,即使是在大型国有银行,一到三年内也一定会被提拔。
六年时间没有升职,说明罗辉这个人的能力很一般,只适合做个柜员。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占绝大多数,没什么可奇怪的。
但在六年之后突然升职到客户经理,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罗辉在养精蓄锐、厚积薄发?
不存在这个可能性。
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没有这样的人,更何况在银行上班,说到底只是一份工作。
又不是搞事业,所以谈不上厚积薄发。
而且做了六年的柜员,银行领导对他的工作能力也早就心知肚明,基本上不会再对其抱有希望。
说得难听点,已经放弃他了。
在这种情况下,罗辉却依然得到了晋升,于大章能想到的只有两种可能:
1,遇到贵人了。
银行来了某个新领导,对罗辉很赏识。
2,个人能力突然爆发,为银行做出突出贡献。
比如,拉来巨额存款,或者为银行带来优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