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案宗上面都清晰地标示着案发的具体时间,而且整个排序方式也遵循着严格的时间先后原则。
就像一条时间线一样,从过去延伸到现在,让人一目了然。
于大章昨天也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翻阅的。
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今年三月份之后的案宗竟然一个都没有。
现在是五月初。
也就是说,出现了近两个月的空白期。
有没有可能是这两个月国内没发生过大案?
如果真是这样,那才是见了鬼。
“近两个月的还没整理完。”
于跃解释道:
“这些案宗都是按照案发时间排序的,所以有些三月份案发的,现在还没有结案,也有一些刚刚结案,还需要进一步核查。”
这就合理了……于大章想了想,随即问道:
“我能看看目前正在侦办的案件吗?”
“当然可以。”于跃立刻应道:
“你现在是副支队长,自然有权调阅队里案件资料,我现在就去拿。”
其实也不是所有案件资料都能看。
比如一些成立了专案组的案件,在侦办期间,就算是支队领导也没有权力随便翻阅。
是不是夸张了?
一点都没有。
在实际办案中,专案组正在侦办的案件,领导可以过问,可以督促,但不能事无巨细去干涉。
但凡有点脑子的领导,也不会去过问细节。
因为案件一旦因为泄密而出现什么意外,哪怕是领导也摆脱不了嫌疑。
有个成语叫:引火烧身。
真正睿智的领导都懂得如何把握好这个度,既不过分放手,又不至于越俎代庖胡乱指挥。
对于这个度的把握,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放手不放眼。
等于跃离开后,于大章坐在办公椅上,犹豫着要不要给刘局打个电话。
现在表彰大会也结束了,自己并没有按期回去,按道理应该和松海那边知会一声。
但来之前,刘局也说过,如果是上级领导下的命令,是可以答应下来的。
经过一番考虑,他还是决定打个电话说一声。
要是过几天自己想回去,这边不放人的话,刘局那边也好有个准备。
电话很快接通,于大章直接说道:
“刘局,这边的大领导让我在刑事侦查局工作一段时间,还给我挂职在刑事侦查支队任副支队长。”
他只阐述了事实,并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这也是汇报的技巧,在领导没有表态要听想法之前,最好不要多说,以免影响领导的判断。
“你已经在那边上班了吧。”
刘局的声音很稳,似乎对此并不意外。
“是的。”于大章回答道:
“大领导也没给我拒绝的机会,不过他倒是答应我,如果适应不了,到时候会放我回去。”
这种承诺有没有效,根本不用他动脑,将问题甩给刘局就行。
而且大佬间的博弈,不是他这种级别的刑警能参与的,所以他只需要如实上报就可以了。
“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