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
看到布朗被亨利一枪爆头,哈莉心痛无比,忍不住对着亨利质问道:“你在干什么!”
“重组基因池。”
亨利咧开嘴角,虽然脸颊两侧没有割开,但有红色的鲜血涂在上面,那份笑容神形兼备,几乎和小丑一样癫狂邪恶。
马昭迪感觉那里面可能还混着布朗的脑浆。
“进化,是种...很有意思的过程。”
看到阿卡姆蝙蝠侠和马昭迪没有冲上来,亨利确信自己真正占据了上风,他嘻嘻一笑:“不管在生存的过程中碰到什么困难,最强的那个个体总能活下来,成为通吃的赢家。”
“强的活下来,弱的被杀死淘汰,连蚂蚁都能做到的生存方式,他们三个做不到,所以被我杀死了。”
“所以我是赢家,我是真的‘小丑’。”
“居然还是个社达吗......”
马昭迪对亨利提出的这一套感到叹为观止,这种在人类社会里推崇“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观点一般叫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但是亨利比他们好像更极端一点。
亨利的观点是,只能留下最强的那个,其他的个体都要直接死——这似乎很合理,拳击手变成小丑想打拳,歌星变成小丑想唱歌,那么生物学教授变成小丑想要搞搞生物学上的优胜劣汰也蛮正常。
知识越多,智商越高,变成小丑之后也疯得越彻底。
“你有点太极端了......”马昭迪讪讪一笑:“而且你这边距离最远的录影棚刚好一百多米,你运气不太好。”
亨利举着枪,皱了皱眉,他不明白马昭迪提到这个距离是什么意思,但他现在也不想问。
他把枪对准了阿卡姆蝙蝠侠。
“很有教育意义的一课,不是吗?”他说:“就当我职业病发作,多给了你们一点时间吧——永别了,蝙蝠侠。”
阿卡姆蝙蝠侠却没有回答他的话,身穿紫色燕尾服的修长身影又从不知哪个犄角旮旯跳了出来,在他眼前晃荡。
这一次,不仅是身上的礼服焕然一新,连它的面部也开始恢复苍白的神采。
“这可真是个好把戏啊。”
那小丑嬉笑着打量着阿卡姆蝙蝠侠和对面的亨利:“这下连我也不知道该支持谁了,他实在太适合干这个了,我仿佛能看到一颗反社会精神病超级罪犯界的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咔哒,咔哒......
亨利往前了两步,他的枪法没有那么好,而他也知道自己的枪法没有那么好,并且还知道阿卡姆蝙蝠侠的战衣有防弹能力,于是他试图抵近射击,增加精准度,也增加威力。
那是很轻的两步,仅仅往前移动了十几厘米的距离,但在具备大师级——或者更高级近战能力的阿卡姆蝙蝠侠眼中,这两步的移动就像无知的盲人站在悬崖边沿上,对深渊方向走出最后两步。
亨利已经进入了攻击范围。
阿卡姆蝙蝠侠下意识攥紧双拳,猎手一样的战斗本能在心中嘶吼咆哮,提醒他发动攻击,这个距离,无论那把手枪里是什么子弹,都不可能击中他了。
冲上去,冲上去!把他的枪扯下来,把他的脖子打断,只要一秒钟!
那是经过数次镇压,此时又卷土重来的嗜血冲动,汹涌而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