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故事,没有背景,没有悲惨的过往,也没有特别能力,脸上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白痴样,单纯为了钱,或者为了让别人害怕自己,就跑进黑帮里做了个最低级的古惑仔。
说起来非常好笑,但是这样的愣头青炮灰打出的子弹和克林特那样的射击好手打出的子弹并没有任何区别,一颗就能带走一个普通人的性命。
如果从双方的做事风格上看起来,这种愣头青还更让人害怕一点——无论是企鹅人,还是双面人,或者是谜语人,若非必要,他们绝不会将自己置于任何一片乱战战场的枪口下。
他们对自己的超级罪犯身份没有滤镜,他们都很聪明,知道一颗子弹就能终结一具肉体凡胎。
同样的道理,如果进入哥谭的那个夜晚,马昭迪碰到的是这种现在看起来不起眼到极点的炮灰,大概率会像个不起眼的路人一样被打成筛子,然后用掉一次读档机会。
“我挺高兴的,进到哥谭以后碰到的都是些特别的人,有的特别好,有的特别坏。”马昭迪走向那几个混混:“他们都知道自己是谁,想做什么,逻辑清楚,情绪稳定,所以多少都能谈谈......我的运气很好。”
“说的都什么玩意儿......真倒霉,碰见个疯子。”
几个小混混互相看了看,没人明白马昭迪在说什么,或者说没人关心他说什么,在他们那个简单的逻辑世界里,只要我有枪,你没枪,那你无论说什么都不重要。
bang!
咚!
子弹出膛,人体倒下——只不过倒下的不是那个看起来有点凶神恶煞的普通眼镜男路人。
咚咚咚——
下饺子一样的声音接连响起,马昭迪的身影在雨幕中拉出残影,单发普通小手枪的可怜射速根本没法构成有威胁的火力网,几个小混混眼睁睁看着对方以近乎瞬移的方式来到每个人身后,然后自己的同伙就直接倒了下去。
就在此时,终于有一个还算聪明的混混猜到了马昭迪的目标,他立刻对那个消防员举起手枪。
“别过来——”
“我过来又如何呢。”
咚!
三秒之后,混混团全倒。
“进去之后好好改造,重新做人。”马昭迪把从他们身上收缴的那堆手枪放到一边,走到一边割开了捆缚住那个消防员的绳索。
“谢谢你......我还以为我要完蛋了。”
这回是个小胡子消防员,不过同样还是黑人,他身上的消防服破烂脏污,脸上还有不易察觉的淤青和红肿,整个人带着血腥味,但身上没有血迹,可能是被雨水冲干净了。
似乎是被折磨了好一阵子,他缓了缓才能继续开口说话:“这群王八蛋......跟野兽没什么两样。”
“你没事就行。”马昭迪递给他颗糖:“还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吗?”
消防员接过糖:“谢谢......队长突然把我们召集起来,说要回市中心,告诉我们那里有好多平民需要帮助,他还说不能把任何人扔下......”
他挠了挠头:“然后好像有个大火球,或者是炮弹什么的玩意儿砸过来,然后我就晕了,醒来之后就被带到这里——等等,你找到队长了吗?或者其他人呢?”
“恐怕没有。”马昭迪想了想:“你叫什么?”